饮料、酒等外包装成本拟不超售价12%

时间
2008-06-26

据市场报讯 记者王旭辉报道:近日,国家标准委发布了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》的征求意见稿。《要求》拟强制规定,饮料酒、糕点、茶叶、化妆品这4类商品的包装层数不超过3层,粮食的包装层数不超过2层。

在“包装空隙率”指标上,要求饮料酒、糕点的包装空隙必须不超出商品体积的55%,化妆品不超出50%,茶叶不超出25%,粮食不超出10%。不属于饮料酒、糕点、茶叶、粮食的其他食品包装空隙率应不大于45%,包装层数应不多于3层。此外,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宜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12%。

据悉,国家标准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》虽然于2007年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,但由于标准修改内容较多、改动较大,原标准名称修改为《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食品和化妆品要求》,拟将重新征求意见,并于2008年7月5日前将意见反馈到中国标准化研究院。